浏览:243 日期:04-16 16:01
致广大考生:
根据教育部关于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》的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函【2015】38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,四川省2015年及以前入校的各类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学生,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仍按原办法执行,2016年以后(含2016年)进校的师范专业学生和非师范专业学生,申请认定教师资格,均应通过国家教师资格全部考试项目(笔试和面试)。
一、教师资格考试方式:
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我省笔试暂采用纸笔考试方式。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,才能参加面试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、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,考生通过抽题、备课、试讲、答辩等环节,完成面试。
二、笔试主要考核内容:
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、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;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;教育教学、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;拟任教学科(专业)领域的基本知识,教学设计、实施、评价的知识和方法,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三、面试主要考核内容:
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、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。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、心理素质、仪表仪态、言语表达、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、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。
四、申请教师资格流程:
1、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一笔试考试,国家确定笔试合格线,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;
2、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,报名参加面试,省教育厅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;
3、笔试和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,参加当地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;(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,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)